作者:yj 时间:2007-06-05 点击数: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应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能承担本学科校本研修的有关工作。原则上近两年已参加过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上报要求:
务必于6月6日之前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liuli196511@163.com。
点击下载浏览《 2007年南通市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学员登记表》
南通教育局人事科信息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