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校,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和在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1、2011年12月12—16日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报名地点:通州区招生办(通州小学旁,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登记表》),报名地点联系电话:85361686,政策咨询电话:86541308。
2、2012年3月22日—4月1日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
三、有关费用
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按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规定收取。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在报名时收取,能力测试费在受理材料时收取。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通州教育党建人事网(http://rsk.w190.com)有关通知。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点击下载浏览教心学报名表
重要提示: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南通市普通话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5599823,普通话证书于2012年提交材料前取得);
2、提交材料时(2012年4月左右)需提供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此处查看具体查询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