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认定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的
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教师潜心育人,营造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根据《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养激励办法》(待出台),拟遴选认定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遴选认定。近5年已获国家、省级综合表彰的人员不参加本次遴选认定,已获评南通市“领航校长”的不参加遴选。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级干部可按教师身份申报(需提交工作量证明材料并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各地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不含)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标准,为人师表,行为世范。面向全体,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认真落实“双减”政策精神,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为人正派,同事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乐于奉献。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不得推荐申报。
(二)教学能力突出。认真落实课程改革基本要求,创新教育教学实践,教学风格鲜明,深受学生喜爱,教学能力得到广泛认可。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胜任循环教学或长期从事毕业班教学,在县级以上范围多次开设公开课且广受好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合教学实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三)育人成效明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重视学生道德品质、习惯养成和身心健康,近三年所教学生无违法违纪行为。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协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参与班级管理,所任教班级班风好、学风正,在学校考核中位居年级前列。深入开展学科育人,积极探索学科知识育人、学科技能育人及学科活动育人,教育教学实绩在学校相关考核中名列前茅,是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但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教育系统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2.在优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中位列前5%,且学校民主评议同意推荐得票率95%以上。
三、遴选认定程序
1.申报推荐。各地各校根据分配名额,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同意推荐得票率须达到80%以上,《申报表》和育人事迹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2.评议审议。市教育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差额综合评议,评议结果由市教育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提名人选。
3.公示认定。正式提名人选及其简要事迹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定为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2.《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直学校填写盖章。
3.纸质版材料(A、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育人事迹、佐证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B、无需装订:《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于8月16日报送至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四楼(逾期不候),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育人事迹、Excel格式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ntjyrsc920@163.com。
联系人:邓荷蓉;联系电话:85098830。
附件:
1.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申报表
3.2022年度南通市“优秀教师”申报汇总表
南通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