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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州区中小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浏览次数:字号:[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

督导室

 

通教督〔2018〕14号

关于印发《通州区中小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

现将《通州区中小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5日

 

 

抄送:通州区教育局,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站)。

 

 

通州区中小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方案

 

一、目的要求

督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了解“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特别是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项目完成情况、提出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促进学校规范管理、科学办学,引领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推动通州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二、督导内容

1. “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包括各校自评报告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达成情况、教代会就规划年度实施工作的报告以及反响情况、规划修订与完善情况等);

2. 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

3. 学校质量提升、师资建设、特色办学、文化建设等内涵发展情况。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校容校貌和教育教学设施以及座谈或个别访谈等。

四、人员安排

钱国华、顾涧冰、许圣祥、丁  建、薛  彬、邵敏华以及各片督学组长、工作站长。

五、时间安排及抽查学校

1.各督导责任区根据专项督导要求,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自评,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于11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做好迎查准备;

2.各督导责任区于12月上旬进行抽查,每片抽查3-5所学校。

六、结果处理

各片就抽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上报,由督导室统一形成专项督导报告,上报有关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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