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经与教育局研究,决定将《通州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27日
通州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落实教育督导制度,深入实施《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经研究,特制订《南通市通州区挂牌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二)、先进个人: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省市区有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挂牌督导工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公开透明。
3.有完善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制度适用有效,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4. 积极组织责任督学培训、学习,指导责任督学有效开展督导调研、课题研究工作。
5.工作有计划,工作成绩突出。
6.按时完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市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督导事业,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2.挂牌督导工作能力较强,水平较高。联系实际,勤于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教育督导方法,工作中开拓创新,为教育督导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深入责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起到了有效监督和指导作用,效果明显。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洁,主动完成督导工作任务。
三、考核与表彰
每年由区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区教育局联合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教育督导责任区根据评选条件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挂牌督导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2.区教育督导室根据对督导责任区考核结果,会同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挂牌督导先进集体。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