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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章程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章程

 

2023630日经第九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3年7月1日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务委员会通过

2023 7 2——20237  10 日公示

2023年 9  15 日经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备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简称:通州实小英文表述:Nantong Tongzhou Experimental Primary School;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为民路92号;英文地址:No. 92, Weimin Road, Jinsha Town, Tongzhou District, Nantong;邮政编码:226300;学校网址:https://www.jstzjy.net/tzsx/。

第三条  学校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举办,业务主管单位是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目前办学规模为72个班级。

第四条  学校申请设立登记开办资金为人民币5028万元。学校具体经费都来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  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六条  办学目标: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严守“五项管理”规定,努力成为一所与时代发展同步的、具有“生命化学园”教育品牌的、“以美育德”课程为特色的、引领基础教育改革的现代化实验小学。

  品牌概念:由“生命化校园”提升为“生命化学园”,着力构建“生命化学园”品牌下的“第一课程”——儿童美育课程“第一课程——儿童生命化美育的校本建构”为抓手,打造“生命化学园”下的“以美育德”这一品牌。

 “构建生命化”的理论模型——

 

   学生发展目标有昂扬的生活热情有积极的审美情感有明确的成长方向有积极的学习态度有自主的合作能力有知书达礼的气质有鲜明的时代个性有健全的身心体魄。

  教师发展目标坚持“教师第一”发展理念,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精心打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教师队伍。

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潜心问道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学习知识、锤炼品格、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提升教师队伍学历职称结构,未来五年,在职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9%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95%;通州区级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增加到100名左右(含历届);培养1~2名特级教师。

提高教师队伍科研水平,全体教师都能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始建于1920年,由清末举人、开明绅士孙儆独资兴建,清末状元张謇亲书“以学愈愚”字匾为校训。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家长学校”“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示范学校”“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中华传统文化艺术学校”“全国中小学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活动重点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合作基地“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江苏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江苏省中小学思政育人特色学校”“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十四五’首批江苏省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江苏省青少年航空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金融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级节水型学校”等数十项国家级、省级荣誉。

办学特色:生命化学园  以美育德  以美立教

校训:以学愈愚

校风:正明强美

教风:以心育心,以智启智,以美化美

学风:好问求博,善思求真,巧做求新

校徽: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十一条  建立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党总支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共产党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工作委员会。

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党总支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学校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四条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第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第十八条  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十  学校党总支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二十一  学校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二十二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十三  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二十四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二十五  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二十六  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二十七  学校依据规定设置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教科处、后勤处、工会、团委等职能部门。每一个职能部门均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关工作。

二十  学校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人社、审计、监察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可以设置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决策、咨询或协调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章程,明确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三十一  “生命化学园”这一办学理念下,继续推行“管理若水”管理理念,不断改进管理作风,让管理更接地气。实施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管理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业务引领作用,让“向我看齐”成为班子成员共同的目标。完善领导组成员学习制度,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让更多的年轻教师进入学校的管理层。

三十二  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身心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推进“思政教育”,构建德育目标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

围绕“生命化学园”构建学校德育目标体系,探索审美教育下的德育工作新路径建构科学的自我教育机制,养成优良的师生行为规范形成富有个性的班级文化富有时代气息的校园文化建设基于“生命化”理念的家校沟通新型平台。

三十三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我课堂”教学新模式,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逐步形成主动参与、合作交流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十四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

三十五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结合蕊春园、党史长廊、科技馆、金融教育基地等,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课程体系。

全力构建“第一课程——儿童美育”校本课程体系,着力开发《蕊春探寻》审美教育校本课程,促进学生生命个体健康发展,形成美育校本路径落实双减政策,打造七色花课程”。将新课程实施与“生命化学园建设”有机融合,打造充盈生命活力的课堂文化。

三十六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

1.级部主任和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2.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3.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十七  学校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发挥学校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推行全对象、全时段、全空间、全领域的管理方式

三十八  学校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导向,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围绕学生品德修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全面、客观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第五章   教职工

第三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

四十  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负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使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十一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十二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四十三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四十四  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和奖惩的基本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四十五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

四十六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教师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四十七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计划招生,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四十八条  学校成立保护学生领导机制和组织机制。依法保护学生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权利,享有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等权利。

第四十  学校成立保护学生教育机制。依法教育学生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义务,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等义务。

五十  学校成立保护学生民主参与机制。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少先队干部一般通过竞聘,民主选举产生。学校鼓励少先队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五十一  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五十二  学校成立保护学生专业合作机制。

建立学校、社区教育委员会,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抗日老兵等有关社会人士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利用集体晨会、延时服务等时间定期组织对全校学生的相关教育活动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根据需要,组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加强社区德育基地建设,建立敬老、助困、暖冬、日行一善等活动基地并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学生优良品格和操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带领学生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努力为社区建设做贡献学校、社区确定联系人,定期互通信息、交流情况,以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保证学校、社区协同教育的有效实施。

五十三  学校成立保护学生首问负责机制。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成立首问负责机制,完善校内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十四  学校成立保护学生家校沟通机制。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健全各项机制

1.在学年初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系网络,形成校长负责、家长参与、教师指导、人人重视的家校联系局面。

2.每学年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及工作需要的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分管校长负责向家长委员会汇报有关工作,并听取家长意见,形成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的局面。

(二)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每学期各班任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分批家访,一定时间内教师对学生家访率达100%。教师向家长详细介绍学生在校发展情况,做到家庭与学校统一要求,协调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对个别特殊儿童或遇有特殊问题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并做好约访、交流工作记录,共同寻找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2.建立家校联系手册,记录家访情况,评定学生在校表现,期末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3.充分利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与家长建立经常性的、有效的家校联系。

4.定期开展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学生教育的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三)成立家长学校

1.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介绍学校情况及办学指导思想。此外,学校、班级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和部分学生家长会。

2.成立家长学校,健全组织机构。每学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家长学校活动,向家长宣传通州区实验小学“以美育德”的教育理念,交流、探讨教育方法。

3.每班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社会实践研学活动,定期开展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

五十五  学校建立保护学生强制报告机制保护学生帮扶救助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时段、全天候、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红马甲”守护行动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通过物资帮扶和家访慰问等形式,切实为结对儿童送去关爱、提供帮助更好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畅通“525”心理热线,加强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学生心理筛查、分级、预警机制,关爱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学生欺凌整治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强化措施,形成治理合力,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矛盾纠纷和欺凌暴力排查化解工作。

第七章  学校资产和安全管理

五十六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五十七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十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食堂、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杜绝校园欺凌现象。

六十一  学校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依法进行善后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手续。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六十二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六十三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六十四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有计划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六十五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十六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社区内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六十七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靠金沙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九章     

第六十  本章程20236月30日经第九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2371日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务委员会通过,2023 7 2 )——2023 7 ) 10 )日公示。2023年 9 ) 15 )日经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备案,2023年 9 ) 16 )日起正式生效

七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七十一  学校发生撤并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与管理体制机制及其他重大内容变化时,须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的修订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学校行政会议通过,报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七十二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