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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城区热点学校择校登记表

2017年城区热点学校择校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监护人

姓名

监护人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选择学校(园)

基本情况说明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择校条件

1.□革命烈士直系子女 2.□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警直系子女

3.□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直系子女 4.□“中国好人”直系子女

5.□现役军人直系子女 6.□本区引进的国家顶尖人才直系子女

7.□在通州工作的省特级教师直系子女 8.□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直系子女

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直系子女

10.□创新创业获得省市区级资助项目人才直系子女

11.□2016年全区纳税前100位业主或聘用的通州区外高级管理人才(副总及以上并在本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直系子女

12.□落户通州城区的重大(点)项目(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千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的投资者或聘用的通州区外高级管理人才(副总及以上并在本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直系子女

13.□本校教职工的直系子女(注:在符合的□里打“√”)

认定意见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意 见

学校复审

招生学校 盖章 校 长(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教 育 局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说明见背面

说 明

(1)革命烈士、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警、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中国好人”及现役军人的直系子女。(由服役部队、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分别认定)

(2)本区引进的国家顶尖人才和在通州工作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和创新创业获得省市区级资助项目人才的直系子女。(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南通高新区管委会、金沙街道分别认定)

(3)2016年全区纳税前100位业主、落户通州城区的重大(点)项目(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千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的投资者和聘用的通州区外高级管理人才(公司副总级并在本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的)的直系子女。(由区财政局、经信委、南通高新区管委会、金沙街道分别认定)

(4)本校教职工的直系子女,可选择本校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7日至20日在拟报名学校下载报名申请表,凭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及相关资料原件到拟报名学校审核,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复审,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一律取消择校资格并视情节,通报区纪委和其主管部门,同时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直系子女是指监护人的儿子或女儿,不包含旁系亲属或隔代亲属,如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