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4年度通州区三好标兵的通知
各镇区园党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区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
根据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的要求,为表彰先进,经区文明办、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区三好标兵、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三好标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三好标兵,争当三好标兵,成为政治坚定、学识优异、文明有礼、身心健康、情操高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奖项设置
1、区三好标兵、区十佳三好标兵
2、区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常态化建设先进单位
三、对象条件
(一)区三好标兵、区十佳三好标兵
1、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籍学生,包括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全区评选表彰区级三好标兵110名,其中区级十佳三好标兵10名。评选推荐南通市级三好标兵15名,其中包含4名南通市级十佳三好标兵候选人。累计125名三好标兵的名额分配以在校的中小学生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地各校开展三好标兵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分配(分配名额见附件1)。已经受到市和区五部门表彰的三好标兵不重复申报。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取,知礼仪、重礼节;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精神;在家庭、学校、社会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值得广大未成年人认真学习。具体条件如下:
(1)在家庭做好孩子: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主动与家长交流、沟通,自觉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生活习惯良好。
(2)在学校做好学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校纪班规,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显著,体育成绩合格。
(3)在社会做好公民: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不进网吧、节假日外不进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自信自强,谦虚宽容。
3.评选要求
三好标兵评选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组织中小学校师生、村(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家长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产生相应人选,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村(社区)关工委会议认真研究审核后,在学校、村(社区)张榜公示,最终确定上报人选,并填写三好标兵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学校、社区、家庭签署的意见必须真实、具体,由学校、社区盖章和家长签字后上报区审核。各镇(区)中小学校的推荐表由各片教育督导组负责统一下发和上报;各区管学校、局直学校的推荐表以学校为单位直接上报。自我评价材料不少于600字。学校、社区、家庭签署的意见必须真实、具体,不少于150字。所有的推荐表都必须在 11月21日 (星期五)前上报至通州区教育局关工委(通州区通海路58号教育大厦)。
区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团区委、妇联组成通州区三好标兵评审委员会,按照三好标兵的标准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定。通州区十佳三好标兵和15名南通市三好标兵(含4名南通市十佳三好标兵候选人),由区三好标兵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地各校推荐上报的事迹材料综合评选产生,并在《通州大众》教育版上公示后最终确定。南通市十佳三好标兵候选人和通州区十佳三好标兵候选人确定后,所在学校需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自我评价材料和电子版,并请另附200字以内的推荐词及2寸电子照片,以供评审及宣传使用。
南通市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共青团南通市通州区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