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通文明办〔2014〕2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海志愿者
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园,区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积极推动《江海志愿者礼遇八条》的落实,提升广大江海志愿者的价值认同感和社会贡献度,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南通市文件精神,区文明办决定开展2014年度江海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一)五星级志愿者。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江海志愿者;平台登记或实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或获得过国家级志愿服务荣誉,在全社会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威望。
(二)四星级志愿者。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平台记录或实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或获得过省级志愿服务荣誉,在志愿服务的某一领域贡献突出,得到志愿服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三星级志愿者。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正式平台记录或实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或获得过市级志愿服务荣誉。
(四)二星级志愿者。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平台记录或实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
(五)一星级志愿者。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平台记录或实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
二、评定主体
(一)市文明办、江海志愿者协会负责评定五星级、四星级志愿者。
(二)区文明办负责评定三星级志愿者。
(三)各镇区园负责评定二星级志愿者;各社区(村)负责评定一星级志愿者。评定结果由镇区园扎口汇总后报区文明办备案。
(四)区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评定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评定结果由区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各系统主管部门扎口汇总后报区文明办备案。
三、评定程序
(一)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评定
1、自评( 9月24日 前完成)。各地、各单位按照各级评定主体权限,组织开展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三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推荐过程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每个星级志愿者候选人必须在江海志愿服务平台上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平台记录的志愿者服务时长可由各级平台管理员通过登陆账号查询提取)或者有证明其志愿服务时长的原始佐证材料。星级志愿者初步名单确定后,须同时在志愿者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内部,志愿者结对的社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确认无异议后,方可确定正式名单。
2、报备( 9月27日 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负责将自评的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名单扎口汇总,填写《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评定备案汇总表》(附件1)。请填写《三星级志愿者评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区文明办,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区文明办志愿者工作科邮箱。
3、三星级志愿者评定( 9月30日 前完成)。区文明办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各单位所报的三星级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初步名单确定后在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5天。
4、抽查( 10月10日 前完成)。区文明办将按一定比例对备案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调取相关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信息,或要求相关单位提供佐证材料。一经发现有单位或志愿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志愿者评星、评优资格。
(二)五星级、四星级志愿者推荐
各单位在对所辖志愿者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五星级、四星级志愿者候选人的推荐,负责对志愿者的材料进行收集、论证、提出定级建议,并扎口上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一是《五星级、四星级志愿者评定推荐汇总表》(附件3),须加盖扎口推荐单位公章。二是每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佐证材料,包括纸质志愿服务证,经服务对象签字认可的其他纸质记录,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签到记录、活动照片等。每位志愿者的材料需编号,并在汇总表上填入相应编号。所有推荐材料于 9月27日 之前送至区文明办志愿者工作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志愿者工作科邮箱。
区文明办志愿者工作科地址:区行政中心主楼1032室;联系人:朱燕;联系电话:86028610。
附件:1.二星级、一星级志愿者评定备案汇总表
2.三星级志愿者评定推荐汇总表
3.五星级、四星级志愿者评定推荐汇总表
南通市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