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七届
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更好地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推动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教师论文发表、评比行为,南通市教育学会、南通市陶行知研究会将组织第七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主题
关注学生发展。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师。
三、论文参评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均须紧扣“关注学生发展”这一主题。
2.叙事性的案例分析、教学随笔也纳入此次评奖范围,但须在“论”上下功夫,即须有理性分析,而不是单纯的叙事文章。
3.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每篇参评论文一式两份,按份分别装订,一份有单位、姓名,另一份不署单位、姓名。提交的论文一律不得在文中透露与本人有关的信息,否则作弃权处理。
4.每人限提交论文1篇,且须为独立完成(不能有第二作者);不得提交已发表、获奖及已在任何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如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如发现有抄袭者,5年内取消参加该活动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5.所有参评论文在提交两份打印稿的同时还须提供电子文本,首页左上角须标有“南通市第七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字样(楷体小四号)和“作者、学科类别……”字样(黑体小四号),论文标题一律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
6.所有参评论文的电子稿在在 9月20日 前办公室陈志祥信箱。
7.获奖奖次额度及认定:一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10%)在职称评审中视同省级发表;二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20%)在职称评审中视同市级发表;三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30%)在职称评审中视同县级发表。
8.预评出的一、二等奖将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奖结果由南通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南通市教育学会和南通市陶行知研究会联合盖章的获奖证书,南通市教育局师资处审核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瞿德良、陈志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