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并安心完成学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还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省平均资助面为各类幼儿园幼儿总数的10%。
根据省文件要求,我区已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时,省也明确规定,各校校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助学金发放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各类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确保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学校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有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的助学金发放凭证登记造册备查。为进一步做好各类学校资助工作,促进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1]1号)精神,请各校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构建全区学生资助管理网络和信息平台。
我局将于近期开通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短信平台。请各校在2012年元月16日前填报《通州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短信平台联系人信息报表(各学校)》详见附件。请确保报表中各项信息准确完整,并将书面报表和电子表格按时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通州区教育大厦504室;邮政编码:226300;电子邮箱:xszzzx85361988@163.com;联系人昝锋燕、马琳;联系号码0513-85361988)。同时请各校学生资助管理员及时加入通州区学生资助群,学生资助群群号为161764062。
附件: 通州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短信平台联系人信息报表(各学校)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