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政所(分局),各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苏财教〔2011〕21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44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将2013年下半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补助指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下半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发放标准为500元/人·学期。此款由区财政直接打到学生家长银行卡上。
2、各学校要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44号)规定,从收取的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通州区201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经费补助明细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