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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治联办〔2012〕6号)

作者: 时间:2013-09-06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中小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规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程序,加强监管,规范了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行为,减轻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少数地方、少数学校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扩大征订范围、征订数量过多、强制统一征订、少数教师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辅导资料等问题,导致教辅材料信访投诉居高不下,影响了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损害了教育形象。为进一步促进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规〔2012〕9号)的贯彻落实,严肃纪律,纠正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2013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正常有序。现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教辅材料准入制度。在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出台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审查,严把入口关,按规定向学生推荐符合本地学生和课程教学实际的教辅材料。

二、严格教辅材料征订年级和科目。教辅材料所涉及的年级和学科包括:小学三到六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初中、高中各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严禁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

三、严格教辅材料征订数量。坚决执行“一科一辅”原则,按照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和高中非毕业年级“一科一辅”、“一种寒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可再增加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向学生推荐。不得向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

四、严格教辅材料代购行为。学校根据规定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可以为学生统一代购。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如学生自愿购买经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应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学生和家长个人自行选择的其他教辅材料,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五、严格加强教辅材料监管。各地必须切实加强对教辅材料征订的监管,除“一科一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购买学习用品。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学校因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学校承担。

六、加强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的宣传。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目的是既要把不合法的、质量差的教辅材料堵在校门之外,也要为学生自愿购买高质量的教辅材料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服务,但教辅材料不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书目,应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宣传不到位引起群众的投诉。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征订使用行为,切实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地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查学校“一科一辅”贯彻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违规问题将从严惩处并向全省通报。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

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教育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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