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登录管理 
首页 > 收费管理 > 正文

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通市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通教基[2013]20号)

作者: 时间:2013-08-27 点击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精神,根据南通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对《江苏省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教辅材料样书的选用意见,我局编制了《南通市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录》包含与我市各地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配套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初(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用书。附件:南通市2013年学科同步练习册推荐目录

二、《推荐目录》中所涉及的年级和学科为:小学三到六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初(高)中各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

三、《推荐目录》供2013学年(含春秋两学期)选用教辅使用,2014年春学期不再编制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四、各地要根据当地教育实际,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教辅材料的推荐和代购服务工作。各县(市、区)须于6月25日前将教辅材料选用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严禁推荐选用《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五、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原则,从《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用书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要求,承担各省评议公告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应具备教材发行资质。各地各校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发行单位为学生进行教辅材料代购服务。

七、市教育局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通市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南通市教育局

2013年6月3日

举报电话:85215747、85098832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1313室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520202 (0513)86512326 传真:(0513)86543308 copyright(c)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