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201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会议,各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和通州幼儿园财务管理员和学生资助管理员,各教育督导组分管领导以及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了会议。
2016年秋季学期与往年收费政策的不同点如下:1.文山初中和金乐小学等2所学校纳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范围。2.城东幼儿园等9所公办(集体)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有所调整,调整幅度在每生每学期100-300元。3.高一代办费由每生每学期420元提高到490元。
根据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明确2016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价〔2016〕52号)精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有:住宿费、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校服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中学费:840元/学期,代办费:高一490元/学期,高二640元/学期,高三180元/学期。职业中学可收取代办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实习材料费。
我们要求全区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通教财〔2016〕3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中小学校教辅材料收费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南通市201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通教基〔2014〕22号)精神执行,必须坚持“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不得牟利”和“公示”原则。区教育局和发改委联合印制了2016年秋季学期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公示表,欢迎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