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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红十字住院医疗互助金收费有关要求

作者: 时间:2013-08-27 点击数:

一、缴款时间:每学年开学后半月之内(9月15日之前),以汇款单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二、缴款方式:

1.各校将收取的互助金汇入指定财政专户。

户名: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开户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3206240101201000028086

汇款时请注明收款单位为通州区教育局(红十字住院医疗互助金)。

2.将银行回单联复印一份缴督导组汇总后送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区管、局直学校直接送互助金管理办公室。

3.红十字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公室根据回单联开据正式票据。

三、上报学生名册

在上报回单联的同时上报学生名册,要求如下:

1.电子文档直接发邮件至:13862828882@126.com,上报电子文档的同时报纸质封面一份(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由督导组收齐后报互助金管理办公室;

2.学生名册人数与缴费人数必须一致;

3.学生名册一旦上报,一律不得更改;

4.表格样式见附件。

红十字重症住院医疗互助金封面和学生名册

通州区中小学生红十字重症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1313室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520202 (0513)86512326 传真:(0513)86543308 copyright(c)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