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南通市第十二次
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学校:
南通市教育局决定,于近期举行南通市第十二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希各校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见附件),认真组织申报,并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一式三份,参评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评选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报本室,由本室汇总和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逾期不候。
附:1、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十二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2、南通市第十二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