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高中、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有关局直单位:
接省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苏教科规〔2023〕3号)和市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通教规划办〔2023〕2号),经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学校(单位)→区规划办(或专项课题管理单位)→市规划办→省规划办”的程序申报。
二、评审方式
邀请专家匿名评审。
三、时间节点
1.9月4-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各学校(单位)统一向区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每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评审活页》三份、各单位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稿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笃行楼304室,三份材料的电子稿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区规划办邮箱:tzguihuaban@126.com。
2.9月6日,区规划办组织评审。
3.9月7-14日,区规划办对拟推荐市级参评的课题组织辅导,课题组进一步完善《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
4.9月12日,区规划办按限额向市规划办报送推荐名单。
5.9月15-20日,根据市规划办提供的申报账号、密码,登录“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及活页。
6.9月22-23日,市规划办组织匿名评审,评审出两类课题:一类推荐申报省规划课题,另一类推荐为南通市规划课题。
7.9月25日,市规划办按限额向省规划办报送推荐名单。
8.9月26日-10月7日,区规划办再次对拟申报省级参评的课题进行辅导,并通知推荐申报省课题的申报人,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http://ghb.jsies.cn/),根据省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完成申报工作。
9.后续结合省、市评审结果,确定通州区2023年度规划课题名单。
四、课题类别与推荐名额
(一)通过各县(市、区)规划办、课题管理部门申报
1.根据市规划办要求,由区规划办推荐的课题名额为:重点课题50项,青年专项10项,乡村教师专项6项,苏教名家专项(没有在研省规划课题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不占名额)。
2.所有申报课题,通过评审,按限额向市规划办报送推荐名单,报省、市后未通过省、市立项评审的,且申报人没有在研规划课题的,作为通州区规划课题。其他申报课题,按质量确定是否立项。
(二)市专项课题不参与省立项推荐,申报名额和具体办法由专项课题管理单位另行通知。
五、申报条件
1.通过区规划办申报的省市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区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区内教师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区内乡村教师(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定)。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有在研南通市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立项为南通市规划课题。有在研省、市、区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立项为通州区规划课题。
4.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同一课题不能同时跨类别申报。
六、申报选题
请仔细阅读省规划办《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
七、其他
1.请各校(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2.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
2.课题申报评审书
3.课题评审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