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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20156月,根据南通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编﹝201539号文件精神,整合区教学研究室(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区教育技术装备室的职责,组建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20219月,中心承担的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相关职能划出。调整后教师发展中心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副科级建制,隶属于区教育体育局,经费渠道为区财政全额拨款。

区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教师职称评审、优秀人才评选、教师及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及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工作。

1.负责干训、师训需求调研,组织人员开发具有发展前景和价值的教育培训项目。负责对区内外教师和校长(包括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教师培训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提出的对初、中、高级教师的年度或周期培训要求,完成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各种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

2.配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区内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本地区教师队伍情况,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参与制定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教师全员培训的分类计划,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成为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管理和咨询中心。

3.为区内全面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特别注重推动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和教师的校本研修,成为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和指导中心。

4.为区内教师网络研修和远程学习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成为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的开放式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和教学点。

5.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业务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区中小学电化教育的管理,推动课题研究和教改实验的开展,总结和推广教育科研和教改成果,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6.承担全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审与评审,协助做好教师职后管理;承担中小学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等工作。

区教师发展中心由区教育体育局主管,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室)、学科研训室、教育科研室、电化教育室、培训管理室,均相当股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5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10名。

区教师发展中心拥有一批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州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的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效能型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团队。中心以“为教师安一个温暖的家,为教学筑一条智慧的路,为教育建一所生命的园”为愿景,坚持以专业的服务发展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努力将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成为教师成长加油站、学科建设实验室、资源开发孵化器、学校发展智囊库。

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21-1号;邮政编码:226300;联系电话:68016679



主办单位: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苏ICP备17020594号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21-1 邮编:226300 电话:0513-68016679 信箱:tzjsfzzx@163.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