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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通州区 “江海之光”音乐课堂教学培训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6-02-26 点击数:

各教育督导组,各小学:

为进一步有效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全力促进我区艺术教育实验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小学音乐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并充分发挥骨干音乐教师传帮带的作用,经研究定于2016年3月29-30日举办小学音乐教师优课评比活动,届时将邀请专家讲座和现场点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对象及名额分配

1.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小学在职、在岗音乐教师,经片、校认真评选推荐,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近三年已获得南通市优课评比一等奖的教师不予参加)。

2.各片参赛选手2名(高低段各一名),实验小学、通州小学1名,承办学校可增加1名。

二、参评课内容和形式

1.参评课应以《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符合课程改革的精神,突出审美教育和音乐学科的特点,体现创新精神。

2.参评课须是完整的一节课时,第一课时、其它课时均可。每课时40分钟。

三、参评课要求与方法

各片要在宣传发动、层层评选的基础上,推选本片(校)选手参加区级展评。

四、观摩对象

1.全体专职音乐教师。

2.每校须派一名兼职音乐教师参加活动。

五、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采用过程性考勤与参培态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参培教师经考核合格记继续教育16学时。

六、其 他

1参赛老师于3月22日前填写好报名表,发至区教师发展中心音乐研训员李平娟老师邮箱:tza86513441@163.com3月25日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2.参赛选手将参赛教案(详案)打印一式100份于参赛前交给李平娟老师。

3.钢琴、多媒体音响由承办学校提供,上课所需笔记本电脑等其它教具自备。

4.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请参赛教师将教学课件另外在U盘中备份备用。

5.活动将于3月29-30日在实验小学进行。

6.未尽事宜与李平娟老师联系:13862811116.

以上通知,请贯彻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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