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批)培训的通知
作者:姜成汉 时间:2017-02-10 点击数:
各学校:根据区项目办公室安排,通州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批)培训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录学习。请各校通知本校参训教师2月15日开始,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进入“提升工程”平台学习页面,首先学习提升工程能力标准解读(4课时,120分钟),后进行前测(3页),测试内容涵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各项指标,帮助教师了解自身不足,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培训目标。平台会根据前测诊断情况推荐选学在线课程,学员自主选择26课时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学习(累计30学时)。
2.线下研修(10课时)和成果提交(10课时)。各校结合实际,在线下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校本研修。学员将线上学习、线下研修运用于教学实践,形成一份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课例、微课等形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首先提交给学校进行初步考核,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区提升工程项目办”,“区提升工程项目办”和“市提升工程项目办”进行再次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获得20学时。
3.推荐评优。为引导学员积极参与研修学习,主动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结合南通市实施方案,各学校培训后期须推送本校参培人数20%的优质成果提交“区提升工程项目办”,由“区提升工程项目办”提交“市提升工程项目办”组织评比。评比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会获得由市师资处和市教师研修中心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并获得相应的奖励学时。一等奖获15学时,二等奖获10学时,三等奖获5学时。
4.认定学时。区、市项目办在参训教师学习周期结束后10天内登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录入线下研修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所获学时数。按时完成各培训任务、培训满50学时的教师,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培训结业证书。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