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江苏省普高评卷人员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7-04-27 点击数:
各完中:
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规范评卷人员的遴选和管理,保证评卷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实施,遵照苏教考[2012]6号《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中学的评卷人员推荐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的要求,现将今年组织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卷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二)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三)具有本学科较高业务水平的现任大学教师及教龄三年以上的高中骨干教师,学历在大学本科及以上。评卷点聘用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评卷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五十周岁以下(学科评卷专家组成员可适当放宽),能适应网上评卷的工作要求。
二、各单位选聘人员任教科目和数量
科目
| 通州中学
| 金沙中学
| 西亭中学
| 平潮中学
|
语文
| 2
| 2
| 2
| 2
|
数学
| 1
| 1
| 1
| 1
|
英语
| 1
| 1
| 1
| 1
|
物理
| 1
|
| 1
| 1
|
化学
|
| 1
| 1
|
|
生物
| 1
|
|
| 1
|
政治
| 1
| 1
|
|
|
历史
|
|
| 1
| 1
|
地理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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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县市招办、市区中学负责汇总《江苏省普通高考评卷人员推荐表》有关信息,形成《江苏省普通高考评卷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1、2)。于5月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