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通教党〔2008〕4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局直各学校(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通组[2008]4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对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则,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督促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永葆先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办人民满意的通州教育,为我市在苏中率先建成富民宜居、平安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标准,对照年初党员目标承诺等内容,评议党员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完成任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表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着重评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等方面的情况;对机关党员着重评议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等方面的情况;对事业单位党员着重评议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各学校(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年度任务要求和党员队伍状况,确定评议内容和侧重点。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地进行,主要包括学习教育、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基本环节。具体方法步骤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四、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时间要相对集中。各支部可结合冬训、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党员领导干部可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同时要带头参加支部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体上于2008年1月24日前结束。
五、有关要求
1.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民主评议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合力。要统筹协调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2.严格要求,注重实效。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步骤和措施,切实抓好每一环节的工作,防止形式主义。在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导,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评议质量。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评议工作透明度。每个党员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岗位特点,进一步调整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确定新的承诺内容。对不合格党员,要按规定妥善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3.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将民主评议与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冬训、干部年度考核、作风建设考评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要结合民主评议,检查督促党员承诺制、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结对帮扶等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综合效应。
各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见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呈报表》(见附件2)、《不合格党员名单》(见附件3)于2008年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呈报表》
附件3:《不合格党员名单》
中共通州市教育局党委
200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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