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局直各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进一步增强委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严肃性和透明度,教育局党委将继续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审批制度。
各学校(单位)党组织接到通知后参照局党委下达的发展教工党员计划数,认真研究制订200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同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对象结构合理。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上报计划中,原则上妇女占30%以上,生产、教育、科研一线人员占60%以上,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9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0%以上。
2、分类填写登记表。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登记表(共四份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至附件三)。这些表格中有部分栏目的数据可从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直接导出(前提是软件信息已维护为最新),方法是在申请入党人信息管理界面里点击打印申请人名册,选中单位再添加8个栏目,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奖惩说明、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和培养人,然后将数据输出到Excel文件中作为基础数据,再根据要求将这些数据分门别类复制粘贴到下载的四份电子表格中。四份电子表格中有这些栏目需手工输入:“所在单位及职务”中所在单位已有数据但职务没输,需手工输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列为发展对象登记表中,“考试成绩排名”要手工输入;教工和学生拟发展对象登记表中,计划发展时间不是列为发展时间,需手工输入。四份表格制作好后再排版打印。
3、计划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在实施过程中,既要注意维护其原则性和严肃性,又要体现灵活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调整幅度控制在5%以内,特殊情况最多不起过10%,调整的程序为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向教育局党委书面报告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案,待教育局党委批准后再予以实施。计划发展时间与实际发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4、为了建立完善的《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和维护体系,请各单位务必填好《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负责人和维护人员名单》(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四)。
请各学校(单位)党组织接到通知以后,尽快调查摸底,按照要求迅速制订好各单位200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在2008年1月24日前将电子文本报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541308,电子邮箱:tzjyjdj@163.com。
通州市教育局党委
2008年1月15日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一:2008年发展教工党员计划表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二:2008年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及拟发展对象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三:2008年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拟发展对象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四: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负责人和维护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