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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作者:yj 时间:2016-03-25 点击数:

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6号)精神,现将今年认定网上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6日-4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21:00

二、网上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三、现场审核时间:4月21日至22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通州区原教育局办公楼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小学旁)。

五、整体流程:

1.通过国考人员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作出结论

2.过渡人员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体格检查→教学测试→作出结论

六、咨询电话: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可拨打通州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3-86541308、86511275;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可拨打南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3-85215753、85098840。

七、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一个学科教师资格。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八、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依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注意: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报时,网上认定机构应选择“通州区教育局”。

3.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常用手机号码,以便接收短信及电话通知。即“手机号码”栏填写常用手机号,“联系电话”栏可填家庭固话(需写明区号,如0513-86541308)或其他常用手机号码。“户籍所在地”需写明到所在乡镇,如“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上传的电子照为彩色证件照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务必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不要在网页上打印),用PDF阅读软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9.其他材料下载附后。

九、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自行打印、复印相关材料。通州区现场确认时,所带材料如下(现场提交时请根据下面附件里的分类提交要求提交。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类教师资格的,请根据南通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导出,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体检表上照片也需一致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户口本需复印户主和申报人两页)。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同时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此处查看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查询办法)。认定机构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见,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6.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国考证明提供方式http://zkb.tzjy.gov.cn/article/2016-3-2/article1596_34779.html

);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认定幼儿园和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类均为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

8.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注意: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在职教师若非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应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9.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现场审核前请将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等公章。过渡人员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20元(苏价费函[2013]1号)。

点击下载浏览《思想鉴定表》《照片粘贴页》《现场审核分类提交要求》等材料

请各校(单位)在线签阅

江苏省资格认定各地区咨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及查分要求http://zkb.tzjy.gov.cn/article/2016-3-2/article1596_34779.html

江苏省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http://www.jste.org.cn/cmsplus/test/jszg/article2.jsp?relationId=3dd99386-a8ab-418f-bae1-d2edaf330c2e

证件照样式(来源于网络)

(证件照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体检表上照片也需一致。提交的电子照背景颜色不限,但不应是大头贴或光线较暗、比例不合理、手机拍摄、旧照片翻拍等电子照,建议到照相馆拍好后修改成符合规定的要求再上传

请将材料袋封面下载打印后贴在纸质材料袋封面(样式如上,文件袋自行购买),其中编号由认定机构现场编排;申请人姓名、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单位(此项如没有就不填)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点击下载浏览材料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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