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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

作者:yj 时间:2012-10-08 点击数:

关于转发南通市教育局《关于

评选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

教坛新秀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成人校,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现将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南通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评选条件。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让教师们准确把握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需要注意的是,第七批南通市学科带头人的申报对象指目前在任期内的南通市骨干教师、通州区学科带头人、通州区骨干教师;第七批南通市骨干教师的申报对象指目前在任期内的通州区学科带头人、通州区骨干教师;南通市教坛新秀的申报对象为县(市、区)教坛新秀。

二、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各学校(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大胆鼓励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进行申报。各学校(单位)要建立推荐考核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课堂评价(参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5)、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人签名章和学校单位公章)、同行评议(参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4)、学生评教(参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4)等方式,对照评审条件综合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并对申报人作出具体真实的书面评价意见(见附件三)。确定候选人名单后,须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组建初审委员会,对各学校(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通过专家听课评议(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5)、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见附件四)等形式征求意见、全面考核,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推荐评审意见(见附件二),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南通市教育局师资处组织评选。

三、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各学校(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16日前将本校(单位)教师申报材料和《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7,同时以Excel电子表格发送邮箱:tzjyjrsk@163.com)报送区教育局。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一: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

附件二:通州区教育局全面考核材料

附件三:学校(单位)评价意见

附件四: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始记录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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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相关单位在线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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