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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南通市通州区师德标兵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yj 时间:2011-12-09 点击数: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通教人〔2011〕46号


关于评选南通市通州区师德标兵

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成人教育中心校,特殊教育学校,各局直幼儿园、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委全国委员会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的师德修养,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关于印发〈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委教创〔20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南通市通州区师德标兵和先进集体,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各校要认真做好“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阶段总结及校级师德标兵评选工作,要按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同时结合通州区中小学师德考评建档工作的实施做好阶段评议。广大教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活动方案,对照自己师德修养计划,认真总结反思,查找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形成分析材料,并进行自我评定。在此基础上,各校要通过民主推荐、领导组集体讨论等方式开展通州区师德标兵推荐评选活动,并将拟推荐人员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

2.通州区师德标兵和先进集体评选名额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凡申报通州区师德标兵的,需填写《通州区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同时形成“通州区师德标兵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一式三份)。申报通州区师德先进集体的,需填写《通州区师德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四,一式三份),同时形成通州区师德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一式三份)。各初中、小学和相关职业中学于2011年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属教育督导组;各完中、职业中学、实验小学、通州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和教育督导组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一:通州区师德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通州区师德标兵申报表

附件三:通州区师德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通州区师德先进集体名额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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