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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体检工作,定于4月3日进行,请你于4月3日上午7:00之前,准时到通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三楼集中。
一、参加体检人员:
1.需要参加教心学考试,且两门都合格的人员(查看成绩,请点击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公布查阅,成绩查阅网页提供的数据为压缩包,请下载后解压缩。);
2.不需要参加教心学考试,直接参加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参加体检的人员。
上述体检人员如没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请于3月29日——4月2日到原教育局传达室领取(通州小学旁)。联系电话:86523203。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当日早上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材料袋中),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应为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须与申请表上照片同一底版),同时将“体检表”右上角的“编号”(与材料袋上的编号一致)以及“照片栏”左侧表格内1~3栏的内容用黑色钢笔全部填好,特别是“既往病史”栏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隐瞒病情或不如实填写,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取消其教师资格。
3.体检时,请先在规定地点缴费(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费用为160元左右)、交验身份证及体检表,然后自觉排队,由我局派专人带领前往各科室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服从指挥,切忌拖拉、掉队,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离队,否则责任自负。体检表统一交由带队老师,在体检过程中自己不得拿体检表。
4.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和认定申请,责任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我局将通知到本人。
5.如有其他事项请拨打电话86541308咨询。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通州市教育局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