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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作者:yj 时间:2008-03-31 点击数:

时 间:4月8日、9日

地 点:原教育局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市金沙镇通海路58号)

材料内容:①由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高中、职中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学历电子注册查询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免考教心学的还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⑥2006年和2007年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任职证明(任职证明表格下载)。上述材料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材料中规定由所在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填写的内容不得自行填写!

按以往规定,在全省教师自考中幼儿教师基本技能考核合格者可以免测基本技能,但在上报材料时需提供幼儿教师基本技能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收费标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有关通知: 部分幼儿园教师没有上缴照片,请在照片后面写上编号、姓名、单位于提交材料袋时一并上缴。如有未尽事项或最新通知请注意随时查看教育局人事科网站信息(http://rsk.w190.com)。

体检结果:对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者表示体检合格。

咨询电话:86541308、86511275。

通州教育局人事科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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