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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yj 时间:2006-10-12 点击数:

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局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南通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评选条件。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让教师们准确把握南通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及要求。南通市学科带头人的推荐人选,必须是南通市骨干教师或通州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是通州市学科带头人或通州市骨干教师。凡有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均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各学校(单位)要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根据文件要求,各学校(单位)要为公示无异议者召开好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做好记录(见附件四);同时要形成书面的推荐意见(见附件三)。

三、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务必于2006年10月19日前将本校(单位)教师申报材料和《南通市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四,同时报Excel格式的文档软盘)上报到相关教育督导组;各市管学校、局直学校(单位)和各教育督导组务必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教师申报材料和《南通市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见南通市教育局文件附件四,同时报Excel格式的文档软盘)报送教育局。2006年10月下旬,市教育局将按规定程序产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南通市教育局。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一: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附件二:通州市教育局全面考核材料

附件三:学校(单位)推荐意见

附件四: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始记录

通 州 市 教 育 局

二○○六年十月十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附件二至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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