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职业中学、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12月15日。
今年省教育厅对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了调整,本次报名只接受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考试、能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报名。下列人员暂不接受报名:①.非师范类毕业人员;②.前学历为师范类中师毕业、后学历为非师范类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③.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④.师范类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和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⑤.五年未从事与申请教师资格类型相符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⑥.在学期间未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⑦.其他须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
教育系统在职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学校(单位)收齐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报名表》(可复印或从南通教育网http://www.ntjy.net上下载,并贴好照片)、填写好收信人邮编地址姓名并贴好邮票的信封2只,派专人到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市行政中心1309办公室)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咨询电话:86541308。
以上通知精神,希即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逾期责任自负。
附:1、《2007年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申请须知》
2、《2007年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
通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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