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定于4月22日、23日进行。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对象为: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2.师范类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和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3.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4.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小学教育专业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5.五年未从事与申请教师资格类型相符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6.其他须测试的人员。以上对象请于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到通州市教育局原办公楼(金沙镇通海路58号)二楼西侧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测试证,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咨询电话:86541308、86050626。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通州 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200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