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10月10日前(建议现场确认通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至http://rsk.jstzjy.net/下载)自行前往通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四楼)参加体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跟体检中心联系,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13-86524183。
1.当日早上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分为幼儿园类和非幼儿园类,请注意区别,请用一张A4纸正反打印),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应为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须与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照片同一底版),同时填写“体检表”右上角的“体检号”——与现场确认领取的《体检通知》上的档案编号一致(如确实需确认前体检的,体检号可暂不填),“既往病史”及以上栏目的内容用黑色钢笔如实填写,如隐瞒病情或不如实填写、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
3.体检时,请先在规定地点凭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指定地点缴费(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幼儿园类220元,非幼儿园类170元)。体检过程中,需同时出示身份证和体检表参加每个项目的检查。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前台,请医生再审核一下是否已将所有项目检查完。
4.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5.凡需复检的,由体检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