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信息核对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2 时间:2011-09-27 点击数:
各学校、单位:
根据区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信息核对更新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的信息更新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的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法
各学校、单位通过http://www.ntbb.gov.cn(南通市机构编制网)主页右下角“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登录,进入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一步,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机构:包括机构名称、其他名称(指挂牌或合署机构名称)、批准文号、机构性质、机构级别、组织机构代码、成立时间、批准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还要对法人证书号、经费形式等信息进行核对。
2.人员编制:主要核对是否选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生产工人岗位、后勤工作岗位等信息。
3.领导职数:包括部门正职职数、部门副职职数、内设机构正职职数、内设机构副职职数等信息。
4.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信息。
第二步,核对更新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编制类别、领导职数、人员身份或结构、财政供养状况、统发工资状况、养老保险状况、医疗保险状况等信息。
二、有关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单位信息的核对更新工作。
2.单位基本信息更新完毕后,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做好人员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并从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人员的核增、核减、调整、修改等操作。同时,局直事业单位凡单位和人员信息有变化或调整的均须至区编办更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上述所有工作于2011年9月30日前结束,在此项工作完成之前,区编办暂不受理用编计划申请。
联系人:陆卫华(区编办),86512031;瞿建军,86541308。
请点击右上角签阅本通知。
区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