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2 时间:2011-03-23 点击数:
关于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的通知
各局直单位:
接区编办通知,为深入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现就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法
各单位通过http://www.ntbb.gov.cn(南通市机构编制网)主页右下角“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登录,进入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一步,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机构:包括机构名称、其他名称(指挂牌或合署机构名称)、批准文号、机构性质、机构级别、组织机构代码、成立时间、批准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还要对法人证书号、经费形式等信息进行核对。
2.人员编制:主要核对是否选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生产工人岗位、后勤工作岗位等信息。
3.领导职数:包括部门正职职数、部门副职职数等信息。
4.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信息。
第二步,核对更新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编制类别、领导职数、人员身份或结构、财政供养状况、统发工资状况、养老保险状况、医疗保险状况等信息。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更新完毕,待区编办网上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及时到区编办机构编制管理科(区行政中心1号楼6014室)办理领证手续,时间要求:2011年3月底前。在此项工作完成之前,区编办暂不受理用编计划申请。
人 事 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