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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常用材料

作者:yj 时间:2008-04-11 点击数:

党员发展有关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样本点击下载浏览文件);

3.个人思想汇报;

4.党内群众座谈会记录(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时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前);

5.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时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前);

6.政审材料(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政审时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后);

7.参加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8.综合考察报告(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9.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记录;

10.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记录;

(拟发展对象材料预审时,需提供1-10项材料)

11.发展党员公示材料复印件及公示报告等(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

12.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13.讨论发展时支部大会记录及实行票决的有关材料(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

(接收新党员审批时,需提供1-13项材料)

14.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至局人事科领取);

15.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16.预备党员转正公告复印件及公示报告等(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

17.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及实行票决的有关材料(样式见点击下载浏览文件

(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时,需提供1-17项材料)

教育局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简明流程

1、本人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小组推荐(28周岁以下可由团组织先行推荐)。

3、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为每年的10-12月份),同时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要求见局党建人事网样本),此后每季度考察一次。

4、各单位采用集中学习、理论考试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形成培训材料。

5、次年10-12月份(一年考察期满)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座谈会时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前)。

6、支部进行政审,形成政审及综合考察材料(政审时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后)。

7、支部向教育局党委申报预审,备齐材料。

8、教育局党委、区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9、单位党组织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7天。

10、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1、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见局党建人事网填写要求)。

12、党组织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入党志愿书》上。

13、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14、单位组织委员集中审批发展材料,并向支部汇报。

1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作出决议。

16、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7、上级党委审批,下发新党员批转书。

18、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9、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0、一年考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1、支部及时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22、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23、上级党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审查有关材料。

24、上级党委审批,下发预备党员转正批转书。

发展党员材料常见错误和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入党志愿书必须钢笔书写。在提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后一般才可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二)积极分子考察表所有栏目必须书写齐全,空的栏目填写“无”。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表现要写“某某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集中培训鉴定”一般要注明“某某同志已参加通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集中培训,见结业证书”;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由有关部门填写财务审计鉴定;是团员的要有团组织推荐情况;2名培养联系人必须同时署名,预备党员不可以作为培养联系人。(三)栏目填写要规范。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就写“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对象”就是“发展对象”,更不应该出现“推荐为或确定为预备党员”的字眼。(四)考察内容太简单,次数不够,一般每季度考察1次,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积极分子思想汇报要认真看。(五)支委会记录要采用实录法,不应是简单的几句话。同时支委会召开的时间要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综合考察报告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的时间要一致(即三份材料上两种时间都要一一对应)。(六)党内、党外群众座谈会要分别召开,每个座谈会人数一般为8人,确实人数不够要注明原因,座谈会记录要齐全,每个人的发言都必须记录,会后由本人签名。(七)政审材料是对发展对象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文化大革命、“六四”期间等重大政治事件中的现实表现,政审材料由发展对象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供。(八)综合考察报告形成后,由党支部盖章,没有章由支部书记签名。(九)党内、党外群众座谈会应在支委会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之前,而综合考察报告形成时间应在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之后。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志愿”如有落款时间应是先前提交的入党志愿书时间,而不是当时填写的时间。(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入党志愿书上出现修改,请修改者在涂改处签字。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的有关说明

1.凡是学校(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不管是学校(单位)间还是出通州(或教育系统)都需经过教育局党委转组织关系。同时接收单位也要注意接收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从教育局党委开出。

2.转移组织关系时,务必连同党员档案一同转移(尤其是组织关系进入教育局党委的党员)。

党费缴纳有关说明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25日上交本季度党费,党费直接汇至农行账户714901040000503(收款人: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缴款单上写明缴款单位),然后将缴款单原件送人事科,复印件留存。

点击下载浏览《教育局发展党员的程序及方法》

点击下载浏览文件(包括社会关系调查表、发展党员公告、预备党员转正公告、公示报告、党员座谈会记录、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票决汇总表等材料)

点击下载浏览文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样本,2015年制表以后填表时间顺移)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拟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报告样式)

点击下载浏览党组织换届改选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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