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4月7日、8日
地 点:原教育局二楼西侧职改办(通州市金沙镇通海路58号)
材料内容:①由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免考教心学的还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教学或人事部门鉴定章;(如果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以不复印成绩单,但需提供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栏一定要有“合格”及以上等级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⑥2007年、2008年和2009年(09年合格证如到通州可在送材料时当场领取)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还应提交《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任职证明(任职证明表格请从人事科网站下载)。上述材料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材料中规定由所在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填写的内容不得自行填写!
按以往规定,在全省教师自考中幼儿教师基本技能考核合格者可以免测基本技能,但在上报材料时需提供幼儿教师基本技能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收费标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体检结果:对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者表示体检合格。
如有未尽事项或最新通知请注意随时查看教育局人事科网站信息(http://rsk.w190.com)。咨询电话:86541308、86511275。
通州教育局人事科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