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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

关于评选南通市通州区首批优秀小学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南通市通州区首批优秀小学教师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组,各小学,特教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管理,激励广大小学教师认真研究“减负增效”措施和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五严”规定,精心打造“学的课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促进全区小学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南通市通州区首批优秀小学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见附件一:《南通市通州区优秀小学教师评选方案》。

二、评选范围

全区各小学和特教学校所有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含兼课的学校领导)。

三、评选程序

1.教师自行申报。各小学教师根据《南通市通州区优秀小学教师评选方案》自行向所在学校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如任教不同学科的教师,请自行确定申报学科名称。

2.学校考核评选。各学校要组织考核评选小组。考评小组在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申报教师述职、进行师生满意度(认可度)测评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初定人选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局举报电话(号码为86513425、86514296),接受师生监督。

3.推荐上报。公示无疑议后,各小学向教育督导组上报推荐人选材料,接受所在片的进一步考核。实验小学、通州小学、特教学校和各片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向区教育局推荐。

4.区教育局核定。区教育局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各局直学校、各教育督导组的推荐人员进行评选,择优予以表彰。

四、材料要求

1.所有佐证材料均用复印件,但复印件必须由学校派专人审核并盖有公章。

2.申报表、个人工作总结、佐证材料用三点一线方法合册装订。

五、时间要求

各局直学校、各教育督导组于 2011年3月30日前 将参评人员材料送区教育局基教科。

六、推荐名额

通中片8名,通东片3名、通北片5名、通西片5名、通南片4名,实验小学2名、通州小学2名、特教学校1名。

各校、各教育督导组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从严把关,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名额不得突破。

附件:

1.《南通市通州区优秀小学教师评选方案》;

2.《南通市通州区首批优秀小学教师评选申报表》;

3.《南通市通州区首批优秀小学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4.《南通市通州区优秀小学教师评选同行(教师)认可度、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评选方案

附件二:申报表

附件三: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