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实验室上课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和通知
最近,部分班级或老师借用实验室进行其他学科教学时,未能注意规范使用,造成电教设备连接紊乱及个别部件丢失,影响了实验室的正常使用,特将实验室借用说明如下:
一、借用前必须事先与实验室管理负责人(邱丽萍)取得联系和同意。需要使用电教设备的,必须和电教管理员(陆国荣)联系,禁止私自拆装电教桌内的任何插头和连线。
二、使用电教设备时,注意按程序操作,防止设备的损坏。
三、教育好学生爱护各项设备,禁止摆弄实验器材。
四、使用完以后,必须组织学生将实验室恢复原样,将上课活动所产生的废料或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将实验桌椅摆放整齐(凳子统一放到桌子下面)
五、使用结束后通知实验室管理负责人,做好借用登记和交接工作。
六、凡未能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班级和老师,在今后借用时,实验室将拒绝再次借用。
教导处、总务处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