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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孩子,到底要如何“惩戒”?

如今的孩子,到底要如何“惩戒”?

——读《江苏教育》同题文章有感

惩戒教育的话题,一直是教育界的热点和争议点。《江苏教育》(教育管理版)2010年11期刊登了《如今的孩子,到底要如何“惩戒”》2篇来稿。读完其中 吴剑波 老师的《小学阶段“赏惩教育”现状剖析》一文,感触颇多。

吴 老师在文章里归纳了我国小学阶段的教育“赏”与“惩”方面的现状令人忧虑,主要表现为:谈惩色变,教师唯恐避之不及;惩戒缺方,教师是无方难抓药;形似神异,赏识教育差之毫厘;赏惩合璧,八成人的迫切心愿。 吴 老师认为小学阶段的“赏惩教育”现状让人深思:教育是否要赏惩合璧?怎样赏惩合璧?何时才能赏惩合璧?教师应有多大的惩戒权?谁来监督?谁来裁判?

我认为 吴 老师的问题提得非常好。这些问题代表着我们一线教师的心声。我有这样的体会:适度惩戒是为了更好的赏识。

近年来,我国教育界普遍倡导激励教育、赏识教育,强调家长、教师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对话,给孩子创造宽松自由的氛围。但另一方面看看目前一些学生的现状,的确有些孩子在不当教育下患上了“情感麻痹症”——表扬不激动,批评无所谓。还有些孩子就像“豆腐上的烟灰”——吹不得,打不得。这也迫使我们反思,对于学生是否一味的所谓表扬与赏识就是最好的教育方法。实践证明不是这样的,有时反而适得其反,凡事都要注意掌握一个度!无论表扬还是赏识都不例外,从某种意义上说,适当的惩戒是为了更好实施赏识。 吴 老师文中说全世界至少有106个国家允许对学生实施“适当体罚”。国情不一样,我们不可能苛求中国的教育一定和外国一样,再说“体罚”和“惩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美国的一所学校曾经这样惩罚学生: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在教室墙上点一个点,让那个学生鼻子对着这个点站着。如果在中国,这位老师下岗是必定无疑了。就连一些小学生也会对我们老师说:“你是不是想下岗啊?”绝不是戏言。 吴 老师的文章值得我们每一个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深思,我们确实需要寻求对策。找回曾经的教育天地。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说:“什么叫教育,教育就是培养习惯。”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惩罚的教育决不是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对违犯纪律的学生进行适度的惩戒不会影响师生人际关系的平等,更不影响我们对学生的尊重。只要我们记住教育的真谛是真爱,只要我们懂得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更不是心理施虐和人格歧视,让学生觉得难堪,打击摧残学生的自信心。学生处于长身体和长知识的关键时期,如果我们不帮他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他们评价问题的能力,那样教育肯定是失败的。一株要长成栋梁之材的小树,如果它不向上生长时,园丁少不了对它修枝,剪叶,让它能够茁壮成长,教育亦然。这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也是推辞不掉的。在我的体育课上,我一直认为处理一个学生是为了让他能够向着正常的目标更好的更加健康的发展,没有什么不好的。而这一切似乎又不影响所谓的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我认为该要赏识当然赏识,该要激励的一定要激励,另外该要批评乃至惩罚的当然要旗帜鲜明地处罚,决不手软。或者说,也许必要的管制和处罚是为了更好地实施赏识和激励教育。对孩子的人格的尊重是教育,对孩子缺点错误视而不见甚至姑息不是教育!对孩子恰如其分的赏识和激励是教育,对孩子无原则的夸奖和纵容不是教育!教育需要适时适度的“惩戒”。(颜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