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中、职中,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特教学校,局直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精神,我局将对2016年新录用的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明确新时期教师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从而尽快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一、培训对象:(1)2016年新录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去年请假未参加培训的。
二、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28、29日。其中,10月14和15日为全体新教师参加,10月21日和28日为中小学新教师参加,10月22日和29日为幼儿园新教师参加。
本次新教师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校本研修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校本研修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各学校要一对一安排指导教师(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有10年以上教龄的老教师担任),实行师徒结对,以帮助新教师尽快成长。
培训考核分过程考核和终结考核。过程考核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填写新教师校本研修考核登记表(校本研修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管理部备案。终结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管理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凡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学习。
请各学校通知本校2016年新录用的教师于2016年10月14日(周五)上午8∶10之前到金桥幼儿园报告厅报到注册,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