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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校本研修计划的通知

作者:葛建华、周晓静 时间:2017-03-09 点击数:

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幼儿园: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通教人〔2013〕46号)的精神,请各学校精心拟定好2017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并及时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现就校本研修计划制定、实施和报送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选校本研修内容

校本研修内容应立足工作实际,充分体现学校发展、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成长的需求,以培养和提升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可在学校管理与发展、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与路径设计、课程建设与资源开发、课堂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研究、教育技术能力提升等方面设计研修内容。研修内容安排应做到通识性和学科性相结合,以学科性内容为主体,同时兼顾各学科教师培训学时的平衡。要注意做好年度之间同类研修项目的延续和对接工作,逐步形成一批特色校本研修项目。

二、丰富校本研修形式

实施校本研修要以“师本”为基点,根据具体研修内容和教师发展实际需求,选择采用名师引领、自修反思、课题研究、案例分析、教学观摩、教学诊断、合作交流、校本课程设计规划、校本教材编写、教学技能竞赛等丰富多样、灵活高效的形式,激发教师自我发展的内驱力,提高教师的参与热情,培养教师融自主学习、岗位实践、研究提高为一体的良好工作习惯。

三、规范研修计划格式

本着简约高效的原则,各校在制定和上报年度校本研修计划时,统一采用简化表格。计划包含“研修项目(内容)”、“研修形式”、“研修时间”、“ 研修学时”、“负责人”、“参研对象”等要素,各要素信息填写力求准确、完整(详见附件一《校本研修计划表》和附件二《校本研修计划表(样表)》)。年度研修项目以8至10个为宜,通识性研修项目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不少于1次,每个项目以3至6学时为宜。

四、完善研修项目方案

为保证年初确定的校本研修计划落实到位,取得预期的效果,各校在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前,应以研修项目为单位,制定比较详实的实施方案。方案一般应包含指导思想、研修目标、参研对象、研修内容、研修形式、组织领导、考核管理等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推动研修计划落实

各学校要依据校本研修计划和研修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校本研修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校本研修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考勤纪律,确保计划中规定的每一位教师都能全程参与活动;坚持面向全体,确保每一位参与教师都能有表达个人思考的机会;提高研修质量,多途径多渠道动态评估项目实施的质量水平,及时分析调整活动策略,确保活动达成预期目标。

六、重视校本研修考核

各学校要建立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制定校本研修管理和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校本研修工作的管理和考核,使校本研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安排专人抓好校本研修的考勤、记录、考核、书面总结等过程管理,及时做好研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教师参加校本研修的情况,要及时归集到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中。

区教师发展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校本研修工作的过程管理,依据《通州区中小学校校本研修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发文)组织人员对各中小学校校本研修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并与校本研修学时确认直接挂钩。

七、严格研修学时认定

各学校制订的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各校的校本研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定稿后,中心运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平台,把校本研修计划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之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每位教师培训以5年为一周期认定学时,总学时不低于360学时。其中区级以上培训与校本研修原则上各为总学时的50%,即教师每学年参加校本研修应不少于36学时。校本研修学时的认定以各校每学年提交的校本研修计划为基础,以发展中心组织的评估考核结果为依据。评估考核中发现未按年初计划实施的,或没有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学时认定。

八、按时报送研修材料

学校按年度制定校本研修计划,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前楼202室,联系电话68977869),电子稿发送到培训部邮箱tzqjspx@163.com;4月份培训部审核各校校本研修计划;5月份各校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递交校本研修计划;6月份培训部对各校校本研修计划进行系统审核;7月至11月各校汇总整理校本研修过程性资料(项目方案、考勤考核记录、教学设计与课堂实录、讲座稿与课件、活动报道、项目自评总结等);11月及12月上旬,培训部评估考核各校校本研修实施情况,确认学时;12月15日前,各校完成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的系统录入,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校本研修总结送培训部存档,电子稿发培训部邮箱;12月31日前,培训部对各校上报的校本研修课时进行系统审核和验证。

附件一:《校本研修计划表》

附件二:《校本研修计划表(样表)》。

附件三:《校本研修活动方案(参考样本)》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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