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报纸,读到这样一条新闻,某实验小学的学生违纪后可以自选处理办法,即自己给自己开“罚单”。“罚单”的内容很有趣,可以选择“猜一个学习谜语”,也可以选择“唱一首校园歌曲”,学生每违纪一次,可以选择一次处理办法,但选择的办法不能“重样”。如果学生违纪的次数越多,可选择的“罚单”就越有限。
读了这条新闻,我想起了下面这则故事。在英国的一所小学里,校长很喜欢小动物,在他养的小动物中,他最喜欢一只叫“拉爱科”的小狗。他经常在课余时间带着“拉爱科”跟学生们一起玩耍。有一天,校长突然发现“拉爱科”不见了……最终,他在花园边找到了心爱的小狗,却发现小狗被剖开了肚子,内脏几乎全被掏了出来。“凶手”很快就找到了,是小学生麦克劳德。校长后来得知,这个孩子有一颗极强的好奇心,老是想看看狗的内脏是怎样的,结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爱狗但更爱学生的校长最终决定给麦克劳德以惩罚,罚他画了一幅人体骨骼图和一幅人体血液循环图……长大以后的麦克劳德成为一位有名的解剖学家,那两幅画至今还收藏在英国皮亚丹博物馆里。
我们无不惊叹于这位校长高明的惩罚手段。麦克劳德后来的成功,得益于他小时候校长对其好奇心的保护和引导。孩子有错,应该教育,但怎么教育却大有学问。在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差异,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呼声日高的新课改实践中,教育惩罚似乎成了教育工作者的禁区,教师们“谈罚色变”。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不使用惩罚只是那些不接触实际工作的“教育家”的看法,这会使教师无所适从,而且会使教师变得虚伪。有的学者进一步指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伪和脆弱的教育,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爱学生,就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就应当正视学生成长中的缺点和错误,不能对学生的错误视而不见。值得宽容和鼓励,赏识与尊重的应是学生健康的个性,是学生美好的行为习惯,错误言行、甚至是有悖于社会公德乃至触及刑律的恶劣行为,学校和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对其进行适当的批评和惩罚。当然,惩罚只是教育手段,作为教师要准确把握学生的心理特点,适度而科学的采用“善意”的惩罚手段,对学生正确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学生分析、认识、反省自己的错误,使之在受到惩罚的同时也能感受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心悦诚服的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