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为强化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质量,查找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体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通教财〔2016〕14号)精神,现就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自查和迎查准备。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对照《南通市通州区2016年学校卫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积极做好自查自评和迎查准备工作。请各高中、职业中学、局直学校考核自查表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各初中、小学、幼儿园直接报各教育督导组。
2.考核要求。各教育督导组和辖区内各镇卫生所联合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2017年1月10日前各教育督导组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联系人:张金华。区教育局和卫计委联合成立考核小组,在2017年1月10日前负责高中、职业中学、局直学校的考核评估;2017年1月20日前对各片中小学、幼儿园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各考评组要认真对照标准考核评分,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在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反馈,并督促其及时纠正整改。
3.结果运用。考核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90分及以上),B级(76-89分),C级(75分以下)。考核结果将作为2016年学校卫生工作表彰和奖励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全区中小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财务后勤卫生考核的参考依据。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