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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08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今年,教育部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重新研制开发了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为做好2011年我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1〕15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苏教发〔2011〕26号)以及南通市教育统计会议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统计工作实际,现对2011—2012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事业统计是实行教育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教育决策、编制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校要充分认识教育统计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的质量负法律责任。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教育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完善统计组织,健全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职责,确保今年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规范统计行为,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防止随意干预统计工作、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根据省和南通市的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计新软件的运用,推进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统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教育统计软件可从中国教育统计网下载(网址:www.stats.edu.cn)。

二、抓住关键,确保教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今年教育部在报表内容、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报表体系等三个方面对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作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一是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和重视教育质量,回应社会关注和领导关切,细化了学前教育、民族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情况等弱势群体教育指标,新增了师资培训、学生体质、学校卫生、医疗保健等与教育质量相关的指标和学校安全、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人员等相关统计指标。二是重新梳理了教育统计标准,修订和完善了教育统计指标解释、填报说明,增加了统计指标的国际可比性。三是对报表体系做了较大调整。依据新编制的学校(机构)代码,将原来的幼儿园(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基础教育等相互独立的统计报表整合为一套报表,实行以主体校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数据的填报。

要抓住关键指标,高度重视以下数据的填报:

(一)学生情况。在校学生人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学校事业发展的规模,它是教育统计工作的一项基础数据,也是确定教师定编定岗等的主要依据。各校务必落实专人,做好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逐班进行在校学生人数的统计,然后由专人负责录入计算机进行汇总。各学校事业报表中的学生数要与上报局基础教育科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完全一致,做到不重不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继续巩固我区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成果,准确把握各类学校入学、升学等指标。其中:幼儿入园率要达到95%以上;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升学率(与相关起始年级比较)高于或等于100%;初中巩固率高于99.8%、毕业升学率达到98%以上。

(二)教职工情况。今年,各学校在采集教职工的基本信息时,对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要加强统计,这对科学规范管理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重要作用。在今年的教育统计中,各学校一定要根据学校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如实填报,确保与人事部门统计的数据一致。重点把握各类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其中:小学教师本科学历要高于35%,专科及以上高于75%;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要高于75%,大专以上达到100%;普通高中教师本科学历要高于9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5%;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高于65%;职业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于86%,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应达50%。

(三)办学条件。今年事业报表新增了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所涉及设施的达标、医务卫生、学生体质、骨干教师及安全保卫等素质内容,各校要认真填报;对学校资产、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要进行全面清查和网上登记,本次统计上报的资产数据必须与教育资产监管网上登记的数据一致。

三、逐级审核,不断提高教育统计工作质量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制度。建立“校、镇、区”三级审核组织网络,分清责任,确保教育统计的准确、安全、可靠。学校基层报表(草表)填报好后,各校要组织政教、教务、总务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统计数据进行论证,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各镇要对所属学校上报的基层报表先审核再汇总,汇总后再综合审核,重点审核全镇基础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等相关指标。各镇报表由各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会计具体负责,经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对各镇上报的基层报表及综合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凡审核中发现统计数据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表一律退回重新填报。今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结束后,局还将组织人员对报表填报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凡发现有虚报和瞒报现象的,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抄报:南通市教育局,通州区政府办公室

抄送:通州区统计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1313室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520202 (0513)86512326 传真:(0513)86543308 copyright(c)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