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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新教师岗前培训管理意见(暂行)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6-05-12 点击数:

为提高我区教师自身素质,确保新补充的教师能够尽快地掌握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完成角色转换,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使新老师更好地履行教师的岗位职责,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岗前培训目标

保证新任教师具备上岗必须的基本技能、基础知识,掌握职业道德要求,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二、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1.新补充到我区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教师岗前培训。

2.来我区前已参加相应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可以不参加培训,但需提供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三、培训形式

我区新教师采用区、校两级培训模式。区级以集中培训授课为主,校以介绍、观摩、在岗跟踪学习为主。

四、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和区情校史培训两部分。

区级培训聘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和报告,以通识培训为主,主要内容有:师德修养与教师专业发展、班主任工作新探、新课程下的课堂观、新课程下的学生观、新课程下的教师观与教师角色转变、新课程教师课堂技能指导、怎样说课、听课和评课、怎样撰写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文章、课件制作、远程教育网络使用等。

校级培训具体内容包括:学校情况介绍、学校学科教学特点、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学科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怎样备课和上好一节课等。校级培训可采用导师制。

五、组织与管理

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和区教师培训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管理、培训、考核、考勤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教师岗前培训原则上应于教师上岗前完成。

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培训中心

2014年8月

主办单位:南通市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苏ICP备17020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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