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和“三风”建设的指导,优化办学思路,提升管理效能,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机构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苏教督委[2013]1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侧重于省规范办学督导要点中的学校德育工作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学校思政课开设情况、德育活动开展情、学校意识形态管控情况及“三风”建设情况,对学校德育工作和“三风”建设水平进行评估,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二、督导方式
1.听取学校德育工作和“三风”建设简要汇报,着重了解相关推进举措与创新之处;
2.查看校园,整体感受学校“三风”建设的文化氛围;
3.查看学校德育工作和“三风”建设的有关台账资料;
4.听一堂道德与法治课,查看思政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了解教风建设的实际水平;
5.开展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综合满意度调查;
6.汇总督导材料,反馈督导意见。
三、督导程序
1.各责任督学分别制订具体督导方案,通知到相关学校。
2.责任督学赴校按督导方案开展督导工作。
3.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意见反馈书,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
4.学校报送整改报告。
5.责任督学跟踪了解学校落实整改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学校做好德育工作和“三风”建设情况汇报的相关准备。
2.学校提供相关台账资料。
3.学校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工作。
4.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
5.学校在校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情况。
6.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