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江苏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主要围绕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方面内容展开。
(一)统筹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形成强化中小学校体育的工作合力。
(二)教育教学。按照国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课余训练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学校运动竞赛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要求,从2020年起,学校每学期公示各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课表和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安排表。
(三)条件保障。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强师资队伍培训,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推动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实施学校体育安全风险防控,加大体育经费投入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要求,从2020年起,学校将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作为师生普及内容,在中学阶段开设应急救护实践课程。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在当地红十字会指导下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和红十字救护员,配置应急救护相关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演练。
(四)评价考试。完善学校体育考试制度,规范考试考核过程,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建立学校体育评估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五)体质健康。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全面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公示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要求,从2020年起,各学校每年以班级为单位公示学生体质健康总体的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和近视率;公示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总体情况。做好电话随访家长工作,检查报告书发放和反馈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体质健康、近视率数据进行排名并公布,作为对校长履职评价的参考,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二、督导程序
(一)开展自评。被督导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完成自评表,形成汇报材料。
(二)实地督导。责任督学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随堂听课(体育)、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反馈意见。责任督学根据被督导单位的自评汇报、实地督导情况,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
(四)整改复查。教育督导部门向被督导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指导被督导单位按整改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回访复查。
三、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是促进中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与全面发展的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教育领域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各级中小学校要提高认识,实实在在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教育督导部门和体育工作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督导工作的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督学要深入学校,帮助被督导学校把握重点,明确目标,形成合力,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自查自改。推动学校执行好体育课程教学的刚性规定要求,着力解决学校体育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通州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