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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履职

2019.10-2019.11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整治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为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下称《实施方案》)、南通市教育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教基〔2019〕4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整治专项督导。

一、督导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

二、督导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

三、督导内容

《实施方案》中列举的需重点整治的6种违规办学行为:

     (一)违规举行考试。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署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

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 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原计划中10月所要开展的“学校卫生”和11月所要开展的“体育健康”挂牌督导工作延期进行。幼儿园此两个月的挂牌督导也一并顺延,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为这一时间段工作重点。

四、督导方式

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部署下,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全区责任督学对所负责学校进行现场督导,并做好写实记录工作。

五、督导要求

(一)各责任督学要对所负责学校进行100%随机督导,通过巡视校园、巡课、访谈校长、学生座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对发现问题要按实进行记录上报,并提出问题整改建议,进一步引导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及时准确做好督导情况的统计,并及时通报给区教育局。对问题相对突出的学校,将适时联合组织专项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各责任督学要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增加学校负担,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义务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整治负面清单

通州区责任督学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