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实验小学规范招生、收费、择校行为
专项督导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中小学校招生、收费、择校的监督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侧重于省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中的招生、收费、择校情况,重点关注《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专项督导,了解学校在今年规范招生、收费、择校行为方面的认识高度、总体部署、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强化学校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导学校进一步科学管理、规范办学,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二、督导方式
1.听取学校关于贯彻落实《通州区2017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的工作汇报。
2.查阅学校招生方案(办法)、涉及招生、收费、择校等内容的行政会议记录,了解学校执行招生部署和责任落实情况。
3.查看学校公示栏上本校招生细则、收费公示、招生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4.查看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上经教育局审核的关于规范招生、收费、择校行为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和信息公开内容。
5.查阅学校招生工作中学生网上报名注册、学籍管理、收费凭证、均衡分班、师生名册等软件资料。
6.召开学校领导、招生工作人员座谈会。
7.随机进行教师、学生问卷调查。
三、督导程序
1.9月5日前制订专项督导方案。
2.督导方案报送直属责任督学工作站确认后,于9月10日前送达学校并上传学校网站。
3.责任督学赴校按专项督导方案开展督导工作。
4.9月25日前出具专项督导报告,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
5.9月26~31日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
6.10月上旬跟踪了解学校落实整改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学校做好规范招生、收费、择校行为汇报的相关准备。
2.学校提交规范招生、收费、择校行为办法与方案。
3.学校提供规范招生、收费、择校工作情况的台账资料。
4.学校配合做好座谈、问卷调查工作。
5.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
6.学校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
7.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责任督学: 方忠程顾涧冰
2017年9月1日